范文参考网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衡水学院2016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联系方式》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邮政编码:053000)。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衡水学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具体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学校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文史、理工类预留计划上限不超过学校本科规模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专业招生总量15%,用于处理同分情况,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录取。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范文TOP100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具体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九条 对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 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专业服从调剂 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范文写作。
1。对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专业,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投档的省份、专业,按排序投档成绩依次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综合成绩排序投档的省份、专业,按综合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 下,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70% +(高考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
2。我校安排专业测试的山东、江苏、甘肃三省艺术类专业:均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获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后 (江苏音乐类考生还需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用综合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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