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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腐败问题调研报告(7篇)

发布时间:2018-10-08 编辑整理:调研报告 来源:范文参考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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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腐败问题调研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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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和**市的部署要求,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专项治理,着重抓好防治村干部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认真总结有关做法经验,探索防治村干部腐败工作的有效路径。**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课题调研组,深入**区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区位于**市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行政区,面积796平方公里。辖内有4个中心镇、14条行政街,设居民委员会241个,村民委员会118个,经济联社48个。全区户籍人口85.78万人(另有流动人口约7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27万人。**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1.7亿元,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50亿元,在全市各区(县级市)中处于中等水平。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涉及农村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三资”交易等日益频繁,范文参考网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年和**年,**区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量居高不下,分别为53.9%、51.3%。**年至**年,**区纪委立案查处的154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村社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达35件,占案件总数的22.72%。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党纪政纪法纪观念淡薄,廉洁履职意识不强,甚至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挥霍村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如江高镇茅山村村委在**年4月至**年7月间,以接待费为名,挥霍村集体资产高达224.2万多元,原村“两委”负责人还收受贿赂;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涉及“三资”监管问题突出。有的村社财务管理混乱、重大事务决策不够民主、党务村务财务不够公开透明。有的想方设法从土地和集体资产出让、公共设施和违章建设、物业租赁等方面取得高额回报。如人和镇明星村等4条村29名村社干部在土地租赁中集体受贿,个人简历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三是一些村社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参与、包庇、纵容“两违”等违法行为,甚至勾结其他职能部门,编织“两违”幕后的保护伞。如太和镇、钟落潭镇发生大面积的“两违”问题,包括村干部在内就有16人被立案追责。

    **区农村基层干部涉及违法违纪问题虽然只是少数,但其影响和危害却很大。一是影响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很容易引发群众不满、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给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带来冲击,并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公信力。二是败坏了农村基层的社会风气。有的村干部为了谋取私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有的村干部在换届中为了达到当选目的,不惜用利诱、威逼、贿选等手段,带坏了班子、带坏了干部,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败坏了农村基层的社会风气。三是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村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巧立名目,偷梁换柱,将集体资产化公为私,甚至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工作总结有的以种种名义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背后却借机敛财、贪污腐败,导致有的村官“富得流油”,而村集体却是“一贫而洗”。如人和镇明星村一度负债高达2000多万元,不但无法正常支付村干部的工资,而且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区防治村干部腐败工作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区针对农村基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村干部腐败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导意见,紧紧抓住市部署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的契机,严厉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贪腐行为,为从源头上防治村干部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营造了良好环境。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在**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中,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人员81人,其中村社干部43人(包括15名非党员村社干部),占53.09%。与此同时,**区在市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突出重点,积极作为,着力加强村干部腐败防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新台阶。

    (一)抓“三项教育”,着力增强村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

    针对许多新当选村干部廉洁意识淡泊、履职能力欠缺等问题,**区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邀请村干部走上讲台现身说法,让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有效增强了村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实现了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一是开展“廉洁农村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成立廉洁农村教育巡回宣讲团,运用**区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换届选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内容,采用以案说廉、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讲。同时制作以“廉洁农村、范文内容地图你我共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图片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41个不准”漫画册,一并巡回展出,增强了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

    二是开展“百名村官讲廉政”活动。在巡回宣讲结束后即组织开展“百名村官讲廉政”活动,由村或街道集体经济组织“两委”主要负责人登台,结合自己实际畅谈对廉政的认识、谈如何抓廉政工作、作廉政承诺等,公开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廉洁农村教育巡回宣讲”暨“百名村官讲廉政”活动在**区农村已实现了全覆盖,166条村(经济联社)共完成巡讲活动168场,受教育人数达33000多人,增强了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的自觉性,激发了村民群众参与廉洁农村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举办“廉洁村官大讲坛”活动。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封闭式集中授课方式,对全区166条村(经济联社)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轮训,着力帮助村社干部知廉守纪,明晰职责,增强本领。培训班至今已举办6期,心得体会共有1100多名村社干部接受培训。学员普遍反映该讲坛是近年来少有的“课程设置好、课堂纪律好、学习效果好”的“三好”培训班。

    (二)抓“三资”监管,着力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各种利益关系的核心,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区紧紧抓住“三资”管理这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制定实施《**区农村“三资”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大力强化“三资”监管改革工作,有效促进了“三资”保值、增值,减少了村干部贪腐机会。

    一是加强“三资”清产核资。制定实施《**区农村“三资”监管改革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出资聘请20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每个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进行地毯式大清查。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三资”清理“回头看”,重点抓好清产核资、查漏补缺、登记建档、审计公示等工作,努力摸准各类“三资”数据,为全区“三资”监管改革打好基础。

    二是建立完善监管机构。依托区公有资产交易中心组建**区廉情监控中心,作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总枢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各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办公室,与镇农办合署办公,下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内设财务代理部(由镇财政所派出1名公务员负责)、“三资”交易监管部(由镇农办派出1名公务员负责)、合同审查备案部(由镇司法所派出1名公务员负责)三个部门,履行“三资”监管职责。写作服务电话:4000-121-855

    三是强化智能化管理。依托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建立包括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农村廉情预警信息防控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在内的“四位一体”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信息公开、交易监管、廉情预警等各个方面。制定交易标准,细化交易流程,建立集体资产经营项目“区级交易中心+街道+联社交易站”的三级联动监管模式。在各村设立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电子终端,向村民发放“明白卡”,户籍村民可以在终端机上刷卡查阅本村的“三资”状况和交易信息等,极大地拓宽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有效地促进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编制《**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制度范本汇编》,范文写作建立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竞投规则、合同范本、财务管理等在内的镇、村两级共59项管理制度。具体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农村合同合法性与廉洁性审查、大额资金异动监管等制度,较好地规范“三资”管理的全过程监控。比如同和经济联社一处约3000㎡的物业,原合同单价为10元/㎡,经公开招标租金提高至53元/㎡,收益增长4倍,受到村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南方日报》等媒体予以了宣传报导。

    (三)抓“三委”建设,着力健全农村基层组织

    **区在专项整治中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在着力抓好原村(社)“两委”建设的同时,大力探索村务监督新途径,努力构建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村务监督(察)委员会“三委”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抓好问题村社重点整治。按照“五个一”(即一村一台账、一对策、一方案、一经费、一工作组”)要求,采取由区领导挂钩联系、镇街成立驻村工作组、下派处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等强力措施对13个后进村(社区)和2个问题突出村开展重点整治。热门思想汇报出台《**区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月”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党(工)委书记“定期约谈、重点约谈、诫勉约谈”制度,开展“先进帮后进、结对共建”活动,着力夯实基础,扶元固本,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明星村通过整治,不仅还清了2000多万元债务,还全部兑现了村干部的工资款。

    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党代表“听帮促”活动,选派166名机关干部驻村(社区)挂职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帮助和带动所在村社加强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选派328名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开展“法律进乡村”宣教活动;实施“大学生村官培养”项目,全员轮训112名大学生村官,并选送139名党员干部参加“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年春季(大专)班学习。举办9 期“三资”管理培训班,指导开展“三资”清产核资和监管工作。同时,积极通过手机短信教育平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强化村务监督。在全区所有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给位置、提待遇,重培训、提能力等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监督机构的作用,提高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比如,江高镇成立镇农村“三资”管理监察委员会,范文参考网TOP100范文排行由镇纪委书记担任主任。在辖内35条行政村设立村“三资”管理监察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村社“三资”管理工作;规定凡是村召开的重要会议,必须有村监察委主任全程参加;凡是涉及“三资”的账目,必须有村监察委主任签字。人和镇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台帐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各村涉及党务、村务、财务、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每月定期汇总上报镇纪委,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区防治村干部腐败工作成效和启示

    经过近九个月的专项工作,**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干部队伍精气神有明显提升。经过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村干部、开展“两违”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村干部教育,**区广大村干部在思想上有很大触动,观念上有积极转变,精神上有明显提升,逐步树立起干部的新作风、凝聚起队伍正能量。二是村务监督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大多数村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机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村务管理制度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村“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既有效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又营造了团结干事的氛围。三是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村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得到明显控制,农村和谐建设有明显进步,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三个为“零”的突破,即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区群众进京上访为零、省和市“两会”期间群众到会场上访为零、上半年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具体启示如下: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干部不想腐败。一是要分类开展针对性教育。要明确对新任村干部、在任村干部的教育要求,教育村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群众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监督意识,引导村民敢于监督、愿意监督、善于监督。二是要大力推广农村“三项教育 ”。通过举办“廉洁村官大讲坛”,加强党纪政纪法纪常态化教育轮训,引导村干部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廉洁履职;开展“廉洁农村教育巡回宣讲”,走街串巷深入农村进行巡回宣讲,开展法制和廉洁纪律教育;开展“村官讲廉政活动”,由村社主要负责人登台讲廉政、作承诺,主动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要充分结合群众的文化程度、语言习俗、活动习惯等因素,用群众的方式和群众身边的事例开展教育。不讲官话、套话,只讲老百姓听得懂、愿意听的话。**区在开展“廉洁农村教育巡回宣讲”时,要求参加宣讲的讲师必须能说一口流利的粤语,讲农村习惯的口头语,用**区农村的事例、案例开展教育,广受村民群众的欢迎。四是要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特别要把廉洁文化融入农村事务中,与农村“三资”监管、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等工作紧密结合,让廉洁理念真正融入村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健全监督机制,使村干部不能腐败。一是要把好村干部的入口关。要坚持能人治村、廉者治村的理念,从村干部换届选举开始,明确村干部候选人资格标准和条件,严把村干部入口关,为确保选出好的村干部打下基础。二是要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建立村务公开告知制度,通过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以村民更直接、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公开,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丰富公开内容,把农村“三资”监管、涉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审计结果也纳入公开的内容。三是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抓住**年我市(村)基层组织换届之机,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及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权待遇,让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社)党委会书记、村委会主任“平起平坐”。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予以独立监督权,重点是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处置、涉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村(社)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会委员的工作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整合监督资源,将原村民理财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监察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署办公,提高监督合力。

    (三)强化“三资”监管,使村干部不易腐败。一是要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组织机构建设。从区、镇(街)到村、社,都有人负责并推动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如各镇(街)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受委托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登记、评估、验证、核定等;各村(社)设立“三资”管理工作站,负责清产核资、登记建账等基础性工作。二是要健全完善农村“三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会计驻镇、出纳驻村”的会计出纳“双代理”制度,按照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代理记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实行会计电算化、统一管理制度的方式推动完善“三资”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构筑起“三资”管控的“防火墙”。三是要大力推进“三资”监管智能化平台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交易平台,并与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农村廉情预警信息防控平台整合联接,建立一个涵盖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信息公开、交易监管、廉情预警等各个方面的智能化监管体系。不断拓展完善智能化平台的功能作用,使平台真正具备网络化监管、自动预警提示、全程电子留痕、程序自动锁定和在线审计监督功能,确保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真正走上规范化、科技化的轨道。

    (四)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干部不敢腐败。一方面,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互补,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网络,不断增强查处合力和惩治的震慑力。另一方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的原则,把握好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即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干部的积极性。

(篇二)

 党的**报告把反腐倡廉作为党的科学化建设一项重大任务提出来,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村干部拥有对集体财物的管理权、处置权不断扩大,腐败呈高发态势。如果不及时祛除村干部腐败这一“毒瘤”,不仅直接伤害群众的感情,而且将降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甚至严重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拟从江西省南昌市一些村干部腐败案查处情况及其呈现特点人手对此问题作粗浅探讨。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现状及危害 

  村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市县两级纪委立查案件中所占比例是比较高的。据统计,在南昌市近两年来市信访室所收到的信访件中,反映乡、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强烈。以**年一季度为例,此类信访件多达181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36.01%,在县一级信访件中反映乡、村干部的比例还会更高。

现实中,由于村官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的款物主要有民政救灾、抢险、扶贫、低保、医保、五保、工程款、补偿款等,群众影响十分恶劣,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直接侵害农民利益,使广大农民与村干部产生直接的矛盾,不再相信村委会和村干部,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二是由于村干部腐败大多以贪“利”为重,会影响农民参与经营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严重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三是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四是违反党纪国法,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二、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存在的普遍特点 

(一)数额不大,危害直接 

  在近年来南昌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例中,仅有2人贪污3万元以上,其他都是3万元以下。虽然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的数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在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干扰了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损害了党的形象,以致农民集体上访现象不断发生。

(二)胆大妄为,直接侵占挪用 

  近年来国家补贴给农民的粮食补贴、低保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项目不断增多,但有的村干部到乡财政领到了钱不按规定发到农民手中,而是想尽办法占为己有。

(三)单独作案,年龄偏大者较多 

  在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中,单独作案居多,占此类案件的81%,年龄50岁以上占61%。

(四)处事不公,徇私枉法 

  有些村干部利用乡镇领导比较信任长期担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权力独断专行,霸占集体财产为自己谋取私利。

(五)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一些素质不高的村干部受腐朽思想的侵蚀,个人生活作风腐化。有的利用集体收入吃喝玩乐、嫖*赌博;有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的与村痞狼狈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群众敢怒不敢言。

三、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自身素质比较低 

  村民自治下的农村基层干部都是直接从农民群众中选取产生,而这些人很多都是一些当地农村社会威望较高但文化水平却相对较低的人。因此,他们很少有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导致他们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领会不到位,使得一些农村干部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群众观念 

  部门农村基层干部缺乏农民群众观念,没有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于如何做好一个农村基层干部没有做太多的考虑,往往将基层领导的权力视为自己谋生的一个条件,公款挪为己用居然“天经地义”,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三)农村基层防腐力度不够,惩处不严

  目前我国在农村基层没有形成有效的防腐机制,防腐制度严重缺失,缺乏针对性,乡镇、村纪检力量薄弱,防腐工作的实际效果却没有要求。这是农村基层腐败越来越严重却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财务管理混乱给村干部腐败造成可乘之机

  因其村级特定的环境原因,村干部变动频繁,账目交接不清,谁当干部谁管钱,账目设置不够规范,财务审批不够严格,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部分村村务公开栏都设有“其他”项目栏,因没有列明支出的用途,给村干部以权谋私带来可乘之机。  

 (五)村干部大权独揽,“位小权重”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农村受传统宗族观念和家长作风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村“两委”成员都是一个家庭的,大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里,这些村干部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  

  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

  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直接接触农民,党群关系在他们身上有最直接的体现。因此,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滋长蔓延,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 

 (一)选好、用好村干部

  村干部直接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在选举村级干部时,人民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使用好自己的选举权。作为上级领导要大胆使用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作风优良、工作创新务实的德才兼备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为官清廉、开拓进取、百姓信赖的人选用到村干部岗位上。

 (二)管好财经制约和监督村干部权力的行使,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

  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就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村财乡管”就是将各村的财务账册及凭证交乡镇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管理,每月在规定的时间里,由各村上报本月内的财务收支凭证,再由乡镇专门机构审核、处理。这种制度可以制止“白条”入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减少公款吃喝,从而改变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另外一种形式就是改变村官与会计的隶属关系,会计由乡镇直接委派,这在并村后是可以实现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会计,可以充分履行会计职责。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针对村干部素质不高的现状,加强教育培训,从根本上预防腐败问题。第一,对村干部采取持证上岗、任职教育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二,加强村干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各党支部应经常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定期总结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迹,从正面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通过对违法违纪村官的及时查处、曝光,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第四,针对农村线长、面广的特点,检察机关应主动出击,深入乡村、分片分块,有分有合地开展法制教育,送法下村,直至到人。作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干部普遍反映,自己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在处理村民之间的矛盾时,往往只知道以情以理调解,难免出现与法相悖的现象。所以有时候本来是出于好心为公办事,不想却触犯了法律。因此,建议有关部门整合力量,在农闲季节定期对村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有助于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民信赖的致富带头人,使他们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自己应有的作用。 

 (四)适时适当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各级政府财政状况的不断好转,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相比之下,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的工资都增比缓慢,以南昌市四县(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村干部月工资为例,**年付“两委”(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书记、主任仅500余元(书记600元,主任580元),其他村干部(副主任、民兵营长、村妇女主任、支部委员)每月480元,村民小组长每月80元。逐步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有其合理性,而且在此基础上,要适时统一解决村干部的医保、社保的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些较富裕的地方对离职村干部统一发村干部离职补贴,也是一个关怀村干部,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好办法。 

 (五)加快法规制度建设,使反腐败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依靠法制防治腐败是新时期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本性措施,是反对腐败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抓好党风廉政立法。在农村基层腐败行为中,由于所涉及的资金数额不大,通常无法形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因此要使法律规范在农村基层反腐过程中发挥其有效的作用,就必须制定完善适合农村基层反腐行动的法律法规,使在农村基层反腐行动中有法可依,从法制上提供农村基层反腐的平台;其次要做到严格执法,加大惩治基层腐败的力度。克服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再次要深入普法,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后要重视有关程序性法规制度的建设,通过调查研究,探讨具体的工作程序和环节。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项目精减以后,关键要强化过程和环节控制,保证“便民”和防止腐败双重目标的真正实

(篇三)

预防村干部腐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摆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前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笔者就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反映村干部有关问题信访情况、违纪查处情况及作风建设通报情况(数据引用自**年8月初至**年3月底)进行了梳理,对当前侵害群众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预防措施上提出个人浅显的建议。

  一、现状

  中纪委网站数据表明,**年度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0516起、处理9155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1355名被查人员中,村(居)干部有776人,占57.27%,其中涉及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共416人,占通报村(居)干部人数的53%,占被查人员总数的30%。从通报数据看,村(居)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共561起,约占通报问题总数的57%,即近六成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

  从我县情况看:受理反映村干部违纪违规信访件101件(其中重复件31件),进行信访调查的58件,转有关单位阅处12件;在信访调查的58件中,正在组织调查的有8件,立案9件,适当处理13件,失实28件。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民生工程款的发放、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财务管理和公开等方面。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23起23人,涉及10个乡镇20个村(组),其中村主任、书记15人,村委、支委、村监委、村民组长8人。违纪类别主要有违反廉洁自律6起,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失职渎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等)11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1起,其他涉法行为1起;给予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一年3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12人。对村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6次、12起,涉及的问题主要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3起、失职渎职问题2起、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起、贪污改厕项目资金问题1起、违规套用危改资金问题1起、职务侵占问题1起、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问题1起。对村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通报1次,主要问题是未执行村干部坐班制度。

  二、主要表现、特点及原因

  村级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方面卓有成效,绝大多数“村官”也是好的,但少数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不廉洁、不民主、不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的问题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下面着重从纪律审查情况分析,以警醒、重视发生在身边的“村官违纪”现象。

  (一)主要表现。第一,蚕食集体资产、挪用村级资金、虚报冒领。村级资金收入不同于一般单位的正常资金收入,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有上级部门拨款、有关单位资助款、村属单位上缴款等。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村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截留村级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如查处的某镇某村原村书记、主任俞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某老板捐资维修危桥的赞助款3万元隐瞒私分案件。村级干部尤其是村委会主任掌握着村里的经济权,有的村干部无视纪律,对村里的资金任意地调用、借用、挪用。如上述查处的俞某就将财政扶贫补助资金2.95万元以其子的名义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之后又将该款借给叶某,约定借期一年,年利息一分,借此谋取私利。通过加大费用和虚列、虚增开支等手法,冒领公款占为己有。如查处的某镇某村原村民组组长、某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职务侵占问题,是王某组织人员实施该镇某村组“一事一议”项目报账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将村集体资金3257.81元非法占为己有。又如查处的某镇某村村书记汪某,利用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手段将公款共计1.48万元占为己有;还有该镇某村原村主任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等手段,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万余元。

  第二,贪污农村改厕项目资金、违规套用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财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在我国民生资金种类多、数量大,不少村干部掌握着关系当地民生的重要公共资源,个别村干部便将贪婪的目光和不安分的手伸向涉及民生领域的农村改厕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等,采用违规套用、贪污、侵占等手段据为己有。如查处的某镇某村原村委会主任章某贪污农村改厕项目资金问题,章某从村报账员处领取农村改厕项目资金3万余元,除支付给施工人员及改厕农户外,用该笔项目资金报销了村委会其它费用4769元,另还剩项目资金4531元留存在自己处用于家庭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而查处的某镇某村委会委员汪某违规套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则是汪某私自做主,以其妹妹的名义套用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用于维修改造原村委会会议室,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查处的某镇某村一个资金总额仅1.5万元的财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查实了项目实施人违规使用3323.17元的事实。

  第三,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有的村干部精神懈怠、消极作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群众利益蒙受损失,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查处的某镇某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某违反财经纪律、渎职问题,曹某先后共从“村财镇管”账户借款67万元用于支付村项目款及借款10万元等,未履行相关报账手续,也未提供相关支出票据,致使该村应收账款账户挂账77万元;其还在未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村卫生院与大队址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卫生院房屋转让他人;在对方未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要求一次性缴清林场承包费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同意对方将该村林场转让。曹某因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查处的某镇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即曹某以个人名义向林业部门争取现有林培育项目资金用于解决修建道路经费不足问题,共套取补助金4万元,除支付某林区道路路基建设工程款及慈善工程审计费共计28060元,余下11940元准备用于另一林区道路维修,但曹某未将该11940元缴入村“村财镇管”账户,而是保存在自己家中。

  第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个别干部置纪律、规矩于不顾,置方针政策、程序规定于不顾,我行我素。如查处的某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系违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程序,该村经村两委会议确定的**年度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名单(陈某户也在该名单中),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议决即行上报,陈某家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查处的某镇某村原党总支书记冯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系冯某在明知某护林房不符合农村危改政策情况下仍申请危改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享受补助户名单,后领取危改补助资金10000元。

  此外,还有个别村干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参与赌博等现象存在,不以身作则,不维护干部形象。

  (二)主要特点。呈现出“三高一低”: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在全县立查案件数量中所占比例较高(占委局查处案件总数的22.33%),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违纪所占比例较高(占查处村干部的69.56%),经济类案件(主要以贪污、侵占和挪用公款为主)所占比例较高(占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的47.82%)。违纪群体文化程度较低,原始学历基本是初中或小学文化。

  (三)主要原因。在纪律审查、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心存私念与侥幸。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办事不公;有的心存私念,把当村干部当作谋财之门、谋私之路;有的村干部特别是非党村干部,对权力主体权限认识错误,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然赋予“村民自治”权,党纪约束不到,无人可以制约,办事可以“随心所欲”。有的村干部在调查他的时候才意识到,平时只注意抓经济,忽视了党规党纪学习,更忽视了自身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导致心存侥幸,一步步迈向违法违纪。

  2、钻“三村”管理制度漏洞。“三村”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村务公开走形式、村财管理不规范、村事管理不民主现象依然存在,给个别人钻漏洞有了可乘之机。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千方百计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财务,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自己开展“工作”,导致透明度不够;有的村白条入帐、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难以履职、规避监督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

  3、“非专业”带来“不正规”。村财务人员(报账员)队伍不稳定,大都缺少正规学习培训,业务素质相对不高,是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村财务人员(报账员)由村主要干部“指定”、为了开支能“顺手”而不惜把业务熟练的财务人员撤换下来;村财务人员老龄化现象依然存在。上述情形造成有的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工作,因“非专业”而带来财务管理的“不正规”。

  4、廉洁自律教育断档。村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有针对性的、“接地气”的廉政教育更少,即使有难得的教育机会,有的村干部也觉得“大而空”、与己无关,尤其是学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自觉性不高,学不到点子上,村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强。

  三、对策

  (一)实施保障工程。要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主管部门要落实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等;对于教育培训部门,要改变教育培训“接地气”不够、联系实际不紧等突出问题,使教育培训能讲到党员干部心坎里,激起思想共鸣;要持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四三二一”工程、“建联系点、创示范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和村(居)创建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强化纪律意识。对于接受教育培训的村两委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首先,要注重自我教育。既要学习党在新时期指导乡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学习党纪法规、村规民约,还要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规家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履职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其次,要守纪律讲规矩。村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权力也不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要建立规范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村两委干部要恪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县委《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第三,要善于吸取教训。村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已查处的、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违法干部身上吸取深刻教训,不因自己官小、职低而放松自我约束和要求,不能面对利益诱惑“打擦边球”、“穿隐身衣”而铤而走险,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三)畅通监督渠道。首先,要强化三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构建县、乡镇、村(居)三级纪检监察监督网络,二是村(居)设定“三员一岗”(纪检员、廉政信息员、信访调解员、党风党纪监督岗)实施有效监督,三是推行“三防二疏一治”(把矛盾防范于萌芽、基层、未然,疏通信访渠道、疏导信访行为,经常性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信访工作模式,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形成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纪律审查的“拳头”。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室)规范化建设,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成立乡镇纪律审查小组,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对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纪律审查的“拳头”,为实践“四种形态”搭建一个新平台。第三,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充分运用手机网络、微信监督等多元化、多层次、高效便捷化监督平台,不断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突出审查重点。首先,要盯住整治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七站八所”、村(居)等将是整治重点,而村(居)两委干部则是重点整治对象。其次,要聚焦突出问题。县乡纪委及有关机关、职能部门要聚焦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聚焦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腐败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同时,要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第三,要创新审查手段。推进村级审计常态化,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等内容,科学评估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开展村级“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巡察等工作,查处“小官大贪”问题、净化农村社会风气

(篇四)

关键词:农村 村官 腐败

摘要: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的持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村官”法治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由此出现了“村官”腐败现象。本文对“村官”腐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村官”,是指在农业生产、农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他们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其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现实中,大部分村官都能尽心尽责,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然而,也有少数“村官“成了基层治理的“病原体”,甚至成为触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火药桶。从大吃大喝、奢靡浪费,到蚕食扶贫资金、粮食补贴,再到鲸吞征地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村官”的腐败行为不仅直接伤害群众的感情,而且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村官”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随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速度的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充和壮大,农村干部面临的诱惑随之增多,有部分农村官员由于法治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由此引发了“村官”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反映土地管理领域信访举报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村官”协助当地政府参与征地、拆迁等工作,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数量在高位上徘徊。这些信访举报主要集中在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较多的乡镇、村,主要集中在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历史延续土地权属纠纷、征用补偿等领域。二是编造事由虚报开支严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问题都“村官”公款吃喝问题,吃喝风为“村官”损公肥私创造了便利。部分村每年用于吃喝的费用达到几千元或上万元的已属平常;一些“村官”将吃喝费用视为正常的财务支出科目,并认为公家的钱财装在兜里是犯法,但吃在肚里不犯罪,便以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的“村官”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侵吞公款。三是违纪违法手段多种多样。从违纪违法的手段看,有的“村官”挪用公款,用于临时还贷、注册验资、炒股等经营性活动;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等;有的是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获取利息,或为企业、亲友提供经济担保;还有的是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等等。

二、“村官”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村官”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除了“村官”自身思想觉悟不高,法治观念淡薄的原因外,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村级监督机制不到位。上级监督不力,鉴于我区项目建设多、征安迁任务重,一些乡镇领导对“村官”疏于管理或监督不到位,更有甚者存在一些“迁就”思想,在监督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执行的惰性,给了“村官”违法违纪的机会。村级监督乏力,村级监督机构流于形式,村上虽有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但其组成人员素质不高,主要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村民监督委员会,且存在怕得罪人和畏难情绪,即使参与村务事务决策、监督,也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最终还是“村官”说了算。群众监督无力,大多数群众民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平常忙于自家农活,对村里事务也懒得过问,即使对村里事务管理有意见,又碍于情面和怕打击报复,能过且过。

二是农村干部管理不到位。在选人用人方面,注重个人能力的考察,对个人的思想素养方面没有具体规范的考察方法,容易出现个人能力强但素质低、作风差的现象。在综合业绩衡量方面,对“村官”工作业绩、思想作风考核没有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村官”的待遇普遍较低。“村官”身处基层一线,项目多、任务重、工资待遇差,难免有人心理失衡而诱发职务犯罪。

三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账目管理方面:一些村级账目设置不规范,镇村干部变动频繁,账目交接不清,财务审批不严格,坐收坐支,白条入账,随意开支等较为常见。村务公开方面: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宅基地审批等,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有的甚至不公开。从业人员管理:有的“村官”任人唯亲,“村长变、报账员变”现象时有发生。对村级报账员缺乏培训和教育,个别村级报账员立场不坚定、不坚持原则,全凭村书记、主任安排,给个别“村官”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防治“村官”腐败的对策建议

1.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干部不想腐败

一要坚持长期教育。依托区、乡镇、村三级党员活动中心基地,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每半年至少要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廉洁自律、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村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

二要丰富教育内容。深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村民自治法》、《农村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教育、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特别是要采取“听廉政授课、看音像资料、到监狱感悟”等方式,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引导广大村干部既要干事又要干净。

三要创新教育载体。通过举办村干部学习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知识竞赛、集中学习、小组讨论以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载体,抓住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有利时机,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教育活动,增强教育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

2.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干部不能腐败

一要建立健全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要针对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如完善村级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村民选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村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

二要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组重大事项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反映权,加强对村级收入、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管,切实解决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强化村务公开制度。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重点,规范公开形式,实现公开内容逐项逐笔公布,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实现由张榜上墙的“间接公开”向接受村民质询的面对面“直接公开”,坚决纠正不公开、假公开、漏公开、迟公开等现象。要采取交叉检查、专门督查、调研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账乡镇代管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坚持“六有”原则,即有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有用途说明、有财务人员审查、有主管领导审批,大额资金开支须经支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报账,杜绝违规操作。

五要建立区“三资”系统监管平台。实时显示全区“三资”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刻发出预警,提升监督时效性。区科经局要通过监管系统,在线监督全区“三资”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召开监控联席会议,研究和督办监控情况。

3.强化财务管理,使村干部不易腐败

一是完善村财镇管制度。对容易出现问题环节建立相应防范措施,用制度管理好钱、管理好人,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动作规范。要建立与村财镇管制度相配套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执行村财镇管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二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乡镇经管站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村级财务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和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和处理办法。

4.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干部不敢腐败

一要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凝心聚力履职。配强配齐乡镇纪检干部,切实解决好一些乡镇纪检工作有岗无人、有人无时间、无精力的问题。乡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支持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要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要加大办案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要案要坚决依法从快审查,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也要将查处结果向群众公开,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通过打击村干部职务犯罪,使腐败必严惩的信息辐射到社会,对广大村干部和其他社会人员会产生心理效应,儆戒效应,达到查一案、教一片、稳一方的效果。

三要协调各方关系。要邀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参与到监督检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以及科经局的协调,坚持打促防并举的方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遏制村干部犯罪的上升趋势。

5.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不愿腐败

一要完善村干部选拔机制。着力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把群众威信高的致富能人、在外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干部;要选调一批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我们的农村干部队伍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坚持因村制宜,把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派”下去,帮助村里建班子、带队伍、解难题、抓发展、促稳定。

二要规范村干部报酬。根据该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村干部,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三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为乡镇公务员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干部的误工报酬、离职补贴、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篇五)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推进,村级组织的经济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随之而来,由村干部腐败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越来越频繁,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年下半年纪工委成立至今,横峰县第四纪工委受理信访件共计33件,其中反映村干部贪污或各种资金不知去向的信访件达22件,村干部受党纪处分7人,收缴违纪款15万元。

一、村干部腐败的现状

1、贪污侵占问题严重。一是贪污侵占案件数量增多。近三年村干部违纪信访件22件以上,查处的村干部党员违纪案件的30%以上,而贪污、私分公款,侵占集体资金的案件占村干部违纪案件的70%以上。二是贪污资金的来源增多。村干部贪污的资金有向老百姓榨取的,如村民安全饮水工程,道路硬化集资部分;有骗取国家和专项资金补助的,如村民粮食直补,移民扶贫资金;有虚列开支套取的,如新农村建设资金;有收入不上帐截留的,如卖集体土地、山林和资产出租的收入。

2、腐败现象手段增多。有的村干部挪用公款,用于自己做生意等经营性活动;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设账外账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等。

3、监督制约力量不足。一是干部任用上不严。有的乡镇明知村干部有问题,仍然带病使用。二是财政的监督弱化。乡镇经管站和财政所合并后,乡镇分管领导没有真正履行到监管的责任,财会人员对村级帐务审核不及时,有的只是充当了计财员,应付差事。

4、案件查处力度不够。乡镇纪委干部大多都分管有其他方面的工作,变动频繁,把纪委的工作当成了“副业”,而县纪委及县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受人力、事务、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每年查处的案件只有少数的几件,很难达到震慑村官腐败的目的。从近三年来年查处的村官违纪案件看,一是村“一把手”违法违纪比重大,达90%以上。二是窝案、串案突出。有50%的案件为共同犯罪,村支书、主任、会计等村干部集体参与,往往是查一案,带一窝。有的乡镇60%的村有村干部被纪工委立案查处。

二、村官腐败的原因及危害

村级组织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村干部”是最基层的管理者,他们直接与广大农民常年接触,为民服务是否廉洁公正,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村官腐败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官综合素质不高。部分村官为官“动机不纯”。认为当上村官就有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上任捞一把,缺乏带领村民致富的责任心。

(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当前,绝大多数村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所有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本纪工委在查办案件时发现,有不少村白条入账、包包账、段账现象。有的村则用其它发票套取资金设账外账。

(三)乡镇监管机制缺失。当前地方都推行村账乡管,但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又依赖于村干部推动各项具体工作,对于村干部倚重多、监督少,很少对村干部形成有效制约。

(四)村民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和财务。村级事务决策权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里,自由裁量权过大,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惠农强农资金发放等重大事务决策缺乏民主性。有的村村民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公章握在村官手里,危房改造、困难补助、移民搬迁等惠民政策,村里又不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根本不知情;;有的村民只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官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就视而不见。

三、预防和惩处村官腐败问题的对策

“村官”虽小,但腐败的危害很大。“村官”腐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因此,必须下大力解决好“村官”腐败问题。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官自觉抵制腐败。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村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实施典型引路。要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

(二)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官不能腐败。一是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发挥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的监督作用。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对村组重大事项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反映权;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深入监督检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纪工委、乡纪委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四)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官不愿腐败。一是公平公正选人。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级干部。村干部在选任途径上,重点要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挑选知识型人才;面向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挑选经济型人才。继续做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探索打破地域界限,尝试异地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二是规范村官报酬。根据该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村干部离任补贴机制,对离任村干部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设立村干部奖励专项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表彰一批优秀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没有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在其退休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建立完善选拔优秀村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机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篇六)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国家为扶持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出台了不少富民、惠民相关政策,城市的发展亦对农村征地的需求加大,使得村干部更多地加入到协助政府进行土地补偿款的发放,参与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上来,因此,村干部在农村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贪污、贿赂案件时有发生。村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直接造成农村群众民主权利、农民合法利益的损害,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自**年至今,阳曲县人民法院共判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件19人,其犯罪特点分析如下:

  (一)犯罪主体基本固定,发案领域重点突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主体多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村报账员等村两委委员。判决的19名两委成员中,村党支部书记3人、村主任4人、村会计5人,共12人,占判决总数的63.2%;其他村委会成员7人,占判决总数的36.8%。涉案人员大多数是对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人员。我院审理的涉农职务犯罪主要涉及征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扶贫等领域。由于近年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补偿领域成为涉农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审理的11件案件中,有 9件均是因为利用其经手土地补偿公共事务的职务便利,虚报征地面积,骗取或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并据为已有。

  (二)涉嫌罪名集中,窝案窜案显现。在判决的7名两委委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都集中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三项罪名。其中贪污罪4人、受贿罪2人、挪用公款罪1人。表现形式从过去的单人作案向合伙型发展,即村干部与会计共同贪污、受贿,其中村干部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窝案、窜案成为村干部犯罪的又一鲜明特点。如审理的我县西凌井乡后岭底村原村委主任李某、村会计牛某受贿案,在村委会协助上级部门进行 “四荒地” 拍卖工作时,村主任与村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以活动经费的名义共同收受行贿单位好处费7万元。我县东黄水镇范庄村村委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民小组长七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列未实际征占土地,共同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783417.12元。

  (三)犯罪手段多样,隐蔽性较强。过去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复杂程度都不高,但现在有些基层干部为了达到目的,挖空心思,作案手段五花八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表现手段多为村干部直接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名义,采取虚列开支、虚报项目、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如我县黄寨镇南郑村原村委主任王某贪污案,就是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扶贫开发局签订扶贫项目,在**年申报扶贫项目前,即与养猪户补助花名表的7名养殖户协商好,扶贫款的10%支付养殖户,90%用于村委开支,结果该扶贫款到账后王某将该款从被扶贫人员帐户转出,除支付村委开支5000元外,剩余的1.3万元据为己有。

  (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基层稳定。农村干部经济犯罪,往往直接触及或伤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性大,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特别是换届选举期间成为群众举报最多、最频繁的时段。选举前告状、选举后又告状。村民还到纪检监察部门上访、集体群访,甚至缠访,导致有的村村干部选举一再推迟。

  二、诱发村干部犯罪的原因

  (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违法犯罪这些人员中,多数为小学文化和初中文化程度,甚至还有文盲。虽然对贪污罪、受贿罪等有所耳闻,也知道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但在日常的交往中,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往往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平时也不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专业和政治水平,同时认为当村干部工资低,当面临诱惑时,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使自己一步一步陷入贪腐泥潭。

  (二)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主要存在以下三点现象:一是钱帐不分,白条入账。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没有明确分工,村书记、村主任、会计手中一大把白条,报销时白条入账,导致村财务混乱。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备,有的账目完全是口袋帐,左手收钱右手支钱,甚至出现村干部把个人钱与和村里的钱放在一起,最终导致账目混乱。三是资金管理混乱。收入不入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全流于形式,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村主任掌握对村事务的决定权,随意公款吃喝、侵占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如我县东黄水镇吉家岗村原村委主任郭某将国家财政拨付给村委的用于扩建蔬菜大棚经费50万元,一部分归还其个人借款、一部分出借朋友做生意。最终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三)“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到位”。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审批事项等情况向村民公开。但实际情况是,少数村干部为谋取利益,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作。这样做就会导致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导致村民无法监督,村干部履行职务失去制约,为滋生犯罪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国家给予的补贴款的数目及款项不是很清楚,引起猜疑,激发干群矛盾。

  (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权力不受约束必然导致腐败,纵观所有涉农经济职务犯罪案件,监督制约缺失是发案的重要原因。一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村会计受村主任领导,在实际的工作中受村主任的制约,很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能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有的村会计和村干部同流合污,完全失去了监督作用。二是财务制度未落到实处,村委会只愿意公开愿意的部分,很难让村民信服,容易形成新的矛盾。三是在外部监督上,各级管理部门对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和制约,缺少严谨规范的程序。近年来,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支农、惠农资金不断注入农村,在款项的发放过程中,对开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审核流于形式,后续跟踪不到位,导致出现上级疏于监督、同级不想监督、群众不知监督的现象,给涉农经济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三、预防村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民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方面要选拔好领导班子,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优秀党员选任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委会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委会主任和成员。

(二)加强村委会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加法制观念,提高防腐拒腐能力。

  (三)切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村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账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

(四)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农村基层职权离不开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更需要法律监督。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村官在协助政府工作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要认真查处,对危害农村社会稳定、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要坚决依法惩处,全力维护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篇七)

**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于**年3月14日至4月1日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县域基本情况

**地处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南部、黄河中游壶口瀑布之滨,北靠延安宝塔区,南接黄龙,毗邻韩城,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相望,属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地貌以“山、川、沟、塬”为主。全县国土总面积2931平方公里,辖4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1.8万人。

2、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县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万人,县域经济以果业、旅游、油煤气为主。**县属黄河沿岸贫困带,于1978年被国家列为老区扶持县,1985年被确定为国家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4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截止**年底,**县仍有贫困村77个,贫困户3824户930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2247户6561人,无劳动能力1577户2745人)。**年至**年,我县共实施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10个,总投资3亿元。

3、扶贫领域案件基本情况

**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94件,其中反映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46件,占信访件总数的15.6%;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案件209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23件,占案件总数的11%。这些案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几种。

二、存在问题

(一)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救灾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林业站原站长羽某某,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侵占退耕还林等资金42000元;云岩镇衣善村支书兼村主任张某某,把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面积89.47亩变更到自己和妻子名下,虚报冒领集体粮食直补款37827.27元;秋林镇白浪堡村原支书李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18165元,非法占有村民办理宅基地证费用3000元;英旺乡党山村支书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克扣“五保户”供养款3260元,据为己有。

(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村级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阁楼镇民政站站长张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以给村民办理危房改造事项为由,向村民索要36500元;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宅基地手续;云岩镇曲州村支书付某某,用村集体资金为其亲属补偿建房费5000元,比赔偿标准多4000元;县退耕办原主任杨某某,在明知存在退耕还林面积划定有误的情况下,不加以纠正,导致他人冒领国家补助,造成损失;云岩镇史村支书袁某,在国土部门未批手续情况下,同意给村民划分宅基地,致使村民违规修建住房14院,造成土地用途改变,群众利益受损。

(三)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随意开支、白条支出,克扣挪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如:原阁楼镇平斗村支书贺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7506.52元。在农村基层,也存在部分挥霍浪费的现象。如:壶口镇昝家山村支部书记兰某某、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利用村集体款报销外出旅游费用。

(四)服务意识不强。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如:街道办干部李某某,在灾后重建申报验收中发现部分村民站在别人新建房前照相,伪造建房照片以获得补助款,李某某没有制止也没有向领导反映,致使未建房的13户村民通过验收。

(五)监管力度不够。损害群众利益的种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认识不足,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落实措施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正风肃纪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单一,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由于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快,纪委书记专职不专、业务能力不熟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案件,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少之又少,甚至有的乡镇没办过一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如秋林镇纪委在**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办案数量为零。

三、原因分析

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主观上的和客观上的,但归根结底,其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

从主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二是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因为不学法不学政策,所以不懂法不懂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三是不良利益驱动。有的是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有的是单位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则是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

从客观上分析,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主要原因也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让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机可乘。制度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领域制度虽然不少,但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如在农民工工资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农民工的待遇由雇主决定,国家虽有制定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其他的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农民工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村土地征用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土地资源价值也不断发生变化,国家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不及时,导致一些地方以地生财,侵害群众利益。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但一些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当前,许多领域的工作机制不严谨不规范,随意性大,弊端多。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有的虽然建立了预防和惩处措施,但由于预防无力惩处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盛行。**县农村人口多、农村干部多、扶贫政策多,这些政策涉及的资金多、种类多、部门多、范围广,尤其是在个别偏远农村,由于监管不到位,村民不了解政策等原因,极易导致政策落实卡在基层“最后一公里”。

四、对策建议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为了预防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扶贫领域的不良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源头治理。为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关口前移,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同时突出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抓好治理工作。一是抓好“常”“长”二字,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向干部赠阅廉政书籍,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力度。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群众身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集中开展组财村审乡监管专项检查、窗口单位收受“红包”、“小金库” 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管。中央的扶贫政策再好,层层下达,最终的落实还是要靠乡镇一级的党员干部。这些基层党员干部职级虽然不高,却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地起着关键作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内容覆盖面广,任务繁杂担子重。在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唯有对基层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群众“父母官”,这样才能够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真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在党员干部身边安插“眼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自觉。一是完善了信访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重要信访举报问题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二是疏通渠道,严格贯彻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例行廉政谈话制度,广泛收集信访问题线索。同时通过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廉政网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实时跟进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把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基层群众中。三是仔细核实做好信访反馈工作。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查实后,信访查办人都会联系信访反映当事人,当面做好反馈工作。对反映中查实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对反映中失实的问题也做好了解释澄清工作,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联动机制实现强化。今年**县已经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重组设立了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合并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纪检监察三室,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中心、信访举报中心,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占75%以上。对7个乡镇(街道办)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配齐了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调整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运作程序,促进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二是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纪律审查机制逐步健全。不断推进纪律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纪律审查管理,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范,加强对审查人员的教育管理,保证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强化警示教育,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突出强化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坚决落实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通过 “一案双报告”、“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醒”、“一案一回访”,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来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腐意识,可以将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放在县廉政教育基地公开展示,供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委会人员学习观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震撼效果。

  《村干部腐败问题调研报告(7篇)》是篇好范文参考,涉及到农村、村干部、三资、监督、干部、基层、腐败、教育等方面,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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